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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应采用强制性的模式

2014年02月26日 10:42

 

       3月1日后,我国儿童乘车安全将进入到实质性推进阶段。去年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按照该《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以严肃的立法形式保护儿童乘车安全成为了上海市的文明符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对于违规者缺乏明确的惩罚性条款。上海市相关负责人说,上海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国际大都市,理应对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采用提出强制性要求的立法模式,但考虑到我国国家层面尚未立法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上海市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应选择从宣传、引导、推广和培养使用习惯着手。但是,包括汽车之家CEO秦致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了担忧,认为这样的非强制性法规带来的实际效果恐怕难以达到预期。

  数据显示,中国虽然是儿童安全座椅生产大国,但却是消费小国。2012年我国儿童安全座椅国内外总销量约为1000万个,国内销量仅占5%。在中国汽车市场迅速发展的今天,交通安全问题的解决速度远远滞后于汽车销量增速,特别是儿童乘车安全,呼吁多年也未见明显改善。

  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早已立法规范,部分国家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甚至接近了100%。而汽车之家数据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儿童安全座椅年终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尚不足一成。虽然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多数家长已经意识到了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但到了实际使用阶段,却会因为安全座椅价格高、孩子哭闹不愿意坐等原因放弃使用。

  就汽车之家近几年的推广情况来看,以宣传、引导为主的推广方式虽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但缺乏法律的强制约束,较难落地。事实上,与高速发展的汽车消费相比,中国家庭儿童乘车安全意识还很薄弱。要解决这个问题,或许只能如秦致所言,“惟有立法强制才是根本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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