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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考核与评价制度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考核与评价制度
 
为推进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倡导积极进取,务实勤政的工作作风,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为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下称员工)。
二、考核分类及等级标准
员工考核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月度工作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
员工试用期满,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员工月度工作考核是对月度工作的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员工年度工作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
考核工作由协会秘书长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考核结果报会长审核通过。考核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开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与员工的奖惩及聘任挂钩。
四、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与工作考核挂钩的部分,占工资总额的30%,其中工资总额的20%按月考核发放,称为月度绩效;工资总额的10%年末考核发放,称为年终绩效。
五、考核方法及奖惩
(一)转正考核
员工转正考核,由秘书长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考评组根据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并结合试用期工作表现,做出考核评价,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二)月度工作考核
1、考核标准及内容
月度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纪律考勤20分、员工自评30分,秘书长考评50分。
月度工作考核内容:考核月度个人工作目标达成情况,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员工团结合作、协调配合情况、工作态度及工作的主动性,规章制度、个人行为规范,考勤情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2、月度工作考核程序
(1)纪律考勤:全勤2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请病假、事假一天(含一天内)扣3分,依次类推;有旷工记录者扣20分。直至本项内容扣完为止。
(2)每月8日前员工进行自评,办公室主任汇总上报。
(3)每月10日前由协会秘书长根据月度考核内容对员工上月工作进行考评。
(4)每月15日办公室主任汇总并公示。
3、月度绩效考评方法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1)月考核得分良好以上者,发放月绩效工资的100%;
(2)月考核得分合格者,发放月绩效工资的70%;
(3)月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成绩优秀者,除按规定核发月度绩效外,再给予奖金300元;
(5)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全年累计5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年度工作考核
1、考核标准及内容
年度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纪律考勤20分、员工自评20分,秘书长考评30分,全体会员公司综合评议30分。
纪律考勤(20分):考核员工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全勤2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请病假、事假一天(含一天内)扣1分,依次类推;有旷工记录者扣20分。直至本项内容扣完为止。
员工自评(20分):员工对本人对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工作技能、个人履职情况等进行自评。
秘书长考评(30分):由协会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员工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员工月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以及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情况等。
综合评议(30分):由全体会员公司理事对协会员工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绩效、服务能力、沟通能力等。以上测评实行100分制,按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成绩。
2、年度工作考核程序
(1)12月20日前员工进行自评,综合部汇总上报。
(2)12月20日,由协会综合部下发《年终测评表》至各会员公司,各会员公司在12月28日前完成打分。
(3)12月25日前,协会秘书长根据员工个人总结及自评表进行考评。
(4)12月31日综合部汇总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
3、年度绩效考评方法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0-85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且得分最高者,除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的100%;另给予一次性发放奖金1000元。
(2)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者,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的100%;
(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的70%;
(4)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核发年终绩效工资,并视实际情况在下一年度调整工作岗位,下一年度的薪酬按90%发放(不含福利部分);如下一年度三月份的月度绩效考核仍不合格者,则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制度经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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