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信息,限制将可待因和曲马多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也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含可待因和曲马多的药品。
背景信息
可待因和曲马多是阿片类的麻醉药。可待因用于治疗轻中度疼痛,也可用于减轻咳嗽,通常联合其他药品(如对乙酰氨基酚)作为处方药用于疼痛治疗,也常联合其他药品作为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治疗咳嗽和感冒。曲马多为处方药,仅获批用于成人中重度疼痛治疗。但数据显示,尽管曲马多未被批准用于儿童青少年,仍然存在儿童和青少年用药现象。
2013年初,FDA在可待因说明书中添加了黑框警告,禁止对于任何年龄的儿童在扁桃体和/或腺样体摘除手术后使用可待因进行疼痛治疗。2015年7月和2015年9月,FDA两次发布药物安全通讯,警告对于超快速代谢的儿童,使用可待因和曲马多存在发生严重呼吸问题的风险。FDA持续评估此项风险,并在2015年12月的FDA顾问委员会会议上讨论了可待因相关的安全性问题。
数据汇总
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FAERS)1969年至2015年5月的数据检索结果显示,全球范围内使用含可待因药品的18岁以下儿童中,确认了64例发生呼吸抑制的病例,其中50例为12岁以下儿童。报告病例使用最多的含可待因药品为用于治疗疼痛的对乙酰氨基酚和可待因复方制剂,以及用于治疗咳嗽和感冒的异丙嗪和可待因复方制剂(含或不含苯肾上腺素)。患儿发生呼吸抑制的用药剂数为1~18剂(中位数为5剂)。64例中有24例死亡,其中21例为12岁以下儿童。死亡患儿的用药原因包括扁桃体和/或腺样体摘除术后疼痛、其他术后疼痛、全身疼痛、喉咙痛或脓毒性咽喉炎、咳嗽和感冒。64例中10例报告了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2D6)基因型,其中7例为超快速代谢型,有5人死亡;其他3例为快代谢型,有1人死亡。可待因在CYP2D6底物的超快速代谢者体内可快速转化为高危险浓度的吗啡(可待因的活性代谢产物),引起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呼吸抑制。64例中15例报告了可待因或吗啡的血药浓度,其中13例的血药浓度超出治疗浓度范围,2例在治疗浓度范围之内。1名血药浓度在治疗浓度范围内的患儿,在行扁桃体和腺样体摘除术后使用含可待因的药品治疗疼痛后死亡。
监管措施
基于上述评估,FDA对所有含可待因和曲马多的处方药说明书进行了修订。除2013年限制18岁以下儿童使用可待因治疗扁桃体和/或腺样体摘除手术的疼痛外,现补充以下内容:
(1)在含可待因和曲马多的药品说明书中增加“使用禁忌”(最严重的警告)。禁止可待因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疼痛或咳嗽治疗,禁止曲马多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疼痛治疗。
(2)在曲马多说明书中增加新的使用禁忌,禁止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治疗扁桃体和/或腺样体摘除手术后的疼痛。
(3)在可待因和曲马多的药品说明书中增加新的警告,不建议存在可能会增加严重呼吸问题风险的肥胖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或严重肺部疾病的12~18岁青少年使用该类药品。
(4)由于存在可能导致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强烈警告哺乳期妇女不得服用含可待因或曲马多的药品,可导致的不良反应包括过度嗜睡、哺乳困难或可能导致严重呼吸问题甚至引起死亡。
FDA将继续监测此项安全性问题,并考虑在某些州对市售的可待因非处方药产品采取额外的监管措施。FDA正在考虑举行顾问委员会会议,以讨论向儿童开具含可待因的阿片类咳嗽和感冒药治疗咳嗽的作用。
FDA提醒监护人和患者,应当阅读处方药瓶上的标签信息,以查看是否含有可待因或曲马多。也可以询问孩子的保健医师或药剂师。对于通过母乳暴露于可待因或曲马多的婴儿或正在服用这些药物的任何年龄儿童,应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呼吸困难或嘈杂、比平时嗜睡、哺乳困难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如果发现上述症状,应停止给药并立即急诊就医。
FDA提醒医务人员,应知晓FDA仅批准曲马多和单一成分的可待因药品用于成人患者。对于12岁以下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应考虑使用非处方药或FDA批准的其他处方药来治疗咳嗽和疼痛,特别是对于伴有遗传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或其他呼吸问题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