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年底结账前,最后这4笔转账的账务处理千万别忘记!
月初又是年初,距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大部分会计正在紧锣密鼓地忙着结账,提醒一下各位会计朋友,年底结账前,最后这4笔结转的账务处理可别忘记了!

 

紧急提醒!年底结账前,最后这4笔转账的账务处理千万别忘记!

 

 

年底结账前的4笔账

 

转账一 结转本年利润

全年利润的结转分为两种情况:

1)若是全年净利润为正数100万元

借:本年利润 10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元

2)若是全年净利润为负数100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元

贷:本年利润 100万元

注意:

1)本年利润反映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2)平时每月结转一次,每月一般有余额,但是年底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因为都转入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转账二 计提盈余公积

若是公司当年盈利,年底根据全年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万元

注意:

1)以净利润为基础计提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而不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汇算调整后的称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叫净利润。

2)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与否由他们的名称就可判断,“法定”必须提取;“任意”即自己决定提取。

3)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

4)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转账三 提取应付股利

若是公司当年盈利,根据股东会决议需要向股东分红20万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利 20万元

贷:应付股利——股东王某 20万元

注意:

1)年度终了利润分配的时候计提了应付股利,不要忘记代扣个人股东的个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按这一判定,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转账四 结转利润分配

年底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万元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万元

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利 20万元

注意:

1)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2)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年终结账要注意哪些地方?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应注意的问题值得财务人员关注。

结账前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账程序及方法是: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账时如何划线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结账时怎样填写账户余额

一般说来,每月结账时,应将账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这样做,账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账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结账时能否用红字

账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数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账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结账时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此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如此种种,一着不慎,滚滚银子东逝水,任何一个涉税问题的疏漏,都可能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巨额税收负担。在2018年年度账务处理鸣锣收兵之际,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来源】众智财税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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