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私账,被罚300万
对此,原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8月4日作出宁国税稽罚[2017]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京德嘉置业有限公司因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部分承租户租金并开具收条,少列收入18883287.52元,少缴税款3761308.31元,其处以偷税金额0.8倍的罚款3009046.65元。
南京德嘉置业对偷税定性和行政处罚表示不服,对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出了上诉。
但于2018年10月30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驳回原告南京德嘉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行为的定性,被告将原告定性为偷税并无不当。
企业走私账并不罕见,甚至是常态!但...案外人举报+税局银行实时交换大额交易信息,你防得住吗?稽查的刀子时刻就悬在老板的头上呢!
税局获取到企业账户信息后,会通过哪些稽查手段完成涉税稽查呢?
1.与企业直接负责人进行现场攀谈,直击心理防线,发现疑点。比如该案中税务机关分别对德嘉公司原总经理章萱、实际检举人、现总经理马晓禾、出纳朱莉、总账会计袁怀华、执行董事梁嘉宁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得到相应案件侦破信息。
2.查明疑点账户户主的个人职务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通过“对方账户名称”以及“款项来源说明”来证实款项用途。
3.查看企业账务,通过实地走访发现企业业务与账务记录差异。并要求企业提供疑点业务的合同、收款记录、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
4.与企业其他数据进行匹配性核对。如财务报表数据,其他税费缴纳记录。
5.与业务对方函证核实。要求业务对方提供相应合同、汇款明细等相关资料、付款发票或收据等证据材料,证明汇入个人账户的款项为企业收入的真实性。本案中共函证7家涉事企业,组成证据链条。
2019,对走私账的3点忠告
1.私人账户收款不再安全
不要拿着税务不能轻易检查个人账户作为令牌,只要税务发现你们有隐藏收入的可能性,必定进行严查!中国在税务上就没有铁帽子王,只是你们不是!
2.税务稽查非常精准
经常有会计朋友问我,现在税务并不是稽查是摇号制吗,那是不是一般不去企业稽查了啊?
这里明确一下,这绝对是误区。
现在的稽查是更加精准,更加公平合理,而且对虚开发票、偷税的稽查力度更大了!
明白了吗?
因为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之后,可以很轻松发现你们企业进项和销项不一致、税负明显偏低于同行等问题,你说税务不查你?
3.税务稽查箭在弦上
从传统的稽查虚开、往来账项等,转变为更多关注“网络舆情”+重点行业(影视、医药、建筑、高企),稽查理念的转变,必将揪出一批违规企业!
【来源】众智财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