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动新生儿参保业务 出生时间不同待遇不同
来源:南海网

 
       海口启动新生儿“落地参保”业务

  出生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8月2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新生儿参保业务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三种情况的海口市本级参保人,可以办理新生儿参保。该项业务,海口市启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海口8月1日起启动新生儿参保业务

  参保对象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生儿可在海口市市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海口市户籍的;非海口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参加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的;非海口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且居住在海口市的。

  办理地点:各区自行选定一个经办点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

  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启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新生儿出生时间不同具体情况不同

  2013年1月1日至8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在2013年11月31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可享受出生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2013年8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四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当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四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从参保登记缴纳居民医保费下月起至当年末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应一次性缴纳出生年度及下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可按前款规定享受出生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在年度征缴期内的,应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具体的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方面,新生儿出生并办理户籍登记后,其监护人可到所在区选定的经办点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办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参保登记手续应填写《新生儿参保登记表》,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海口市的应提供父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清单,父母不在海口市参保的还应提供在海口居住的证明(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母亲参加海口市居民医保并正常享受待遇的,2013年12月31日前按原途径享受待遇,不适用本规定。

  关于 新闻

  · 没有社保孩子怎么入学?海口教育局:登记后协调· 海口外来人口子女入学 多因社保卡壳· 海口中小学入学登记社保证明须市级?教育局回应·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5日起可办理社保缴费基数变更

  作者:袁兰蔡斐斐 (来源:南国都市报)
baobao.sohu.com false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3/08/03/015911174.shtml report 1281 海口启动新生儿“落地参保”业务出生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南国都市报8月2日讯(记者袁兰实习生蔡斐斐)8月2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新生儿参保业务规定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管理   孕婴童,婴童,婴童产业、母婴用品、童装加盟,儿童用品,婴幼儿用品,童车童床,孕婴童食品保健品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ICP 证号:京 ICP 备 13004957号-1 电话:13522016705 15001008152 邮箱:jinzhu@yy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