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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新闻 > 上海拟对儿童安全座椅立法 未满12岁儿童坐后排
2013年09月05日08:5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 (草案)》解读会。草案拟规定,今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应坐后排;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家庭乘用车要配儿童安全座椅。草案还拟对校服、校车、儿童独处等作出详细规定,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防护网。据解放日报报道,研究表明,大多数车辆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专门为成人设计,不适合儿童使用。而且如果副驾驶座位装配有安全气囊,由于儿童肌肉骨骼较成年人脆弱得多,一旦汽车安全气囊张开,其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造成儿童胸部骨折、窒息或颈椎骨折等严重问题。今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联合发布儿童安全乘车警示: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在副驾驶位置。《修正案(草案)》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乘坐乘用车的,应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乘用车的后排座位。
相关研究与统计数据表明,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重伤率有明显作用。市教委主任苏明说,上海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国际大都市,理应对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采用提出强制性要求的立法模式。但考虑到我国国家层面尚未立法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本市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应选择从宣传、引导、推广和培养使用习惯着手,《修正案(草案)》拟针对4周岁以下儿童需求作带有一定强制要求的倡导性规定。今后,携带未满4周岁儿童乘坐家庭乘用车,需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