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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期超32周乘坐飞机需出示医疗证明

2013年08月13日07:13
来源:
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鉴于7月以来已有20余位孕妇因不知相关规定而在珠海机场登机受阻,南方航空公司珠海分公司于9日发出提示:孕妇乘机需有医院开具的可乘机证明。怀孕满36周或身体状况不佳的孕妇不能乘机。

  该公司负责新闻发布的杨莎说,根据民航的相关规定,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注明预产期),旅行的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填开,并有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怀孕超过36周的孕妇,不予接受运输。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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