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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安全责任制度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是本协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第二条 本协会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第三条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四条 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燃气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五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第六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本单位以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确保协会会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本协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协会内部任何机构、个人都有维护协会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经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北京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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