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提出3个月以来,根据健康时报记者整理,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三孩生育支持政策——
北京:多子女家庭享受公租房优先权,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8月18日,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在北京,只要家庭中有多个子女,就可以优先享受公租房的优先权。
近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有网友提问称“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
8月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北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
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55个项目齐发力
8月25日,深圳市妇儿工委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了深圳在“十四五”时期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路径方法、具体任务及目标要求。提出四大行动,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本次《行动计划》提出儿童友好制度深化行动、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儿童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儿童友好参与共建行动共四大行动,包括12类55个具体项目,涵盖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福利、家庭、环境等多个领域。
天津: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8月9日,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支付范围
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山东: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大力发展普惠托育
8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发布消息,山东省烟台市医保局出台《关于明确生育三孩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烟台市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三孩待遇,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制定托育服务普惠标准。鼓励支持多方参与举办托育机构。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服务机构172个、提供托位6134个,千人口托位比约为2.1‰,其中普惠托育机构113个,普惠率达到66%。
安徽: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8月19日,安徽省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甘肃: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8月12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甘肃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江西:开放三孩线上线下生育登记
8月17日,江西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从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
福建厦门:成立家庭发展事务中心,2021新增985个普惠托位
8月10日,厦门市家庭发展事务中心成立。据悉,该中心将在厦门市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省内首家推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导航系统,组织打造503家爱心便民母婴室,同时,重点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2020年通过建设6家普惠托育试点,为市民新增了630个普惠托位。2021年拟新建10家普惠托育试点,可为市民再提供985个普惠托位,缓解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看护的难题。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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